2017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
黑龙江省畜牧产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把畜牧产业培育成为振兴发展战略性产业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指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实施龙头企业牵动战略,大力推进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由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的战略转变。
到年末,全省肉蛋奶产量保持稳定增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加快推进结构调整,着力优化产业布局
1、加大粮改饲试点力度。组织实施好2017年度“粮改饲”试点政策,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大力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加快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新型农牧业发展格局。
2、调整优化生猪区域布局。积极落实《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选择1—2个典型县开展生猪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试点,引导黑龙江省合理有序承接南方水网地区生猪产能转移。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畜牧业。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推进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各地争创特色畜产品优势区,推动资金项目向优势区、特色产区倾斜。
依托省内的名特优畜产品品牌建设和推介活动,打造一批优质安全的特色畜产品品牌,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奶山羊、驴、马、兔、狐、貉、貂等特色产业。
二、坚持守住环保底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4、抓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明确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机制。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指导服务工作,坚决守住畜牧业环保底线。
组织召开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通过走县入场、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粪污处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推广典型模式。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信息系统,加强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
5、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推广“集中规模饲养+适度规模牧场+合理种植用地”和“粪肥固液全效还田”的良性生态种养循环模式,实现“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绿色生产”。
以生猪、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开展畜牧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原则,推进粮经饲统筹、种养循环发展,探索推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技术模式,实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
6、持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严格实行牧区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和牧区草原占用总量控制制度,探索推动非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组织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草原生态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做好草原火灾、鼠虫害防治。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做好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审批工作,加强草原用地审批监管,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7、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严格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22家国家级示范场。进一步加强示范场监督管理,引导示范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在继续推进“两牛一猪”项目建设的同时,重点扶持组织化程度高、牵动能力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成熟的大型生猪项目。
8、加快奶业振兴发展。落实《全国奶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奶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2017年要在已建成现代示范奶牛场达产达效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16年已下达的146个300头以上规模场建设进度,争取60%以上规模场完成建设任务,新增标准化养殖奶牛10.5万头,高品质生鲜乳80万吨。
以新建牧场为载体,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竞争力,从源头上保障高品质生鲜乳有效供给。
9、推进饲料工业加快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继续开展部、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将部级示范企业数量扩大至3-5家,提升饲料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推动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加快推进植物提取物、饲用微生物等新型绿色饲料添加剂应用,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实施绿色营养调控,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减少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组织饲料企业与养殖企业进行“厂场对接”,推广饲料散装散运,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推动落实黑龙江省实施饲料企业收购加工玉米奖补政策。发挥各级饲料工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会员单位践行《中国饲料行业发展宣言》,做专做精饲料产品,做优做亮企业品牌。
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推动建立行业信用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0、加快现代种业体系建设。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蛋鸡遗传改良计划,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等基础性育种工作。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大型种公猪站,改善生产条件,开展联合育种。鼓励扩大弗莱维赫乳肉兼用型牛群体规模,推广和牛改良牛饲养、奶公犊直线育肥技术。
11、强化产业科技创新推广。依托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省市县三级技术推广体系,通过省畜牧科技服务网络平台,组建省市县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采取专家包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包科技示范户形式,推广畜禽科学饲养管理规范,DHI测定、TMR饲喂、奶牛性控等现代化奶业重点生产技术。
广泛应用自动饲喂、自动饮水、温湿度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设备,增强畜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组织开展“走县入场”畜牧技术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科技成果推广不到位、科学技术人户难的问题,让千家万户真正享受到科技带来的实惠。继续做好全省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12、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强化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推进加工与养殖环节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牧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发展收益。
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13、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省本级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卫生指标、禁用物质(包括禁用兽药)和牛羊源性成分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组织开展全省兽药饲料联合打假整治行动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强跨市(县、区)案件督办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保障饲料产业安全。
14、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等管理措施,加大对风险大、隐患高的兽药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等兽药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抽检效能。持续强化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开展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加快兽药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可追溯比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畜禽安全用药规定,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15、加强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巩固“瘦肉精”监管成效。针对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集中地区、外调活畜被通报地区,加大督导检查、监督抽检、案件督办和绩效考核力度,消除问题死角。
以防止非法添加、查找潜在风险、强化原料把关为重点,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确保不发生“瘦肉精”等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16、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审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通过飞行监测、异地抽检等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监测,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牧,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7、推进立法工作。重点抓好《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做好草案起草和调研论证等工作,条件成熟时争取尽快出台。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
1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农办牧〔2010〕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体制,切实提高畜牧兽医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对新参加工作、岗位轮换等原因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加大畜牧兽医执法力度,开展跨市(地)、省际重大案件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
19、加强执法监督与指导。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执法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促进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实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对执法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指导基层执法实践。
2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普法机制和普法氛围。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畜牧业法律法规,加大对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普法力度。开展机关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强化保障支持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21、加强产业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配合农业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和“数字奶业服务云平台”等建设,并研究与“省级规模养殖场信息监管系统”接轨。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定期跟踪形势分析,适时发布动态信息,提高服务生产和引导生产的能力。
22、加强政风行风和思想能力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切实抓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之风,勇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的作用和优势,凝聚发展合力。加强调查研究,紧跟产业发展需要,剖析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促进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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